第十三条

有效

房地产评估实行房地综合计价的原则,以基准地价、标定地价和各类房屋的重置价格为基础,参照当地的市场价格进行评估。

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