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第六条有效施工单位应当制定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实施方案,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在施工工地围挡外围公示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负责人、扬尘污染监督管理主管部门、举报方式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地方法规 · 衡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2月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