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村庄规划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九条有效经依法批准的村庄规划是开展村域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和进行各项建设的法定依据。在村域内进行建设活动应当遵守村庄规划,服从规划管理。地方法规 · 吴忠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