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村庄规划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有效村庄规划坚持以人为本、生态保护、因地制宜、节约资源的原则,从乡村实际出发,尊重村民意愿,突出村庄特色,体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地方法规 · 吴忠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