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村庄规划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有效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的要求,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统筹城乡发展,制定村庄规划实施方案,推进村庄规划工作。地方法规 · 吴忠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