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房地产开发经营条例/第四章 法律责任第二十六条有效未经批准预售房屋或者向境外出售房屋的,由县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售房者处以预售或者出售房屋价款百分之三十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罚款。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1月27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