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条

有效

开发经营企业向境外出售房屋时,应经市以上人民政府或其委托的部门批准。

在境外出售(或预售)房屋时,应公告批准机关及批准的文号。

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