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志愿服务条例/第四章 促进措施第二十七条有效鼓励依法设立志愿服务发展基金,为发展志愿服务事业提供支持和保障。志愿服务发展基金应当用于资助志愿服务项目开展、志愿者培训、志愿者表彰、志愿者权益保障、志愿者救助等。志愿服务发展基金使用和管理应当依法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