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志愿服务条例/第四章 促进措施第二十八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部门应当加强志愿服务教育,培养学生的志愿服务意识、能力,鼓励和支持学生利用课余时间参加适合自身特点的志愿服务活动。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应当支持学生开展相应的志愿服务活动,可以将学生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纳入实践学分管理。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