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志愿服务条例/第三章 志愿服务活动第二十一条有效志愿服务组织应当为志愿者参与志愿服务活动提供必要的工作、安全、卫生、医疗等条件,解决志愿者在志愿服务过程中遇到的困难,维护志愿者的合法权益。志愿服务组织安排志愿者参与可能发生人身危险的志愿服务活动前,应当为志愿者购买相应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志愿服务组织根据志愿服务活动的需要,可以向志愿者提供交通、食宿、通讯等保障。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