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条

有效

志愿服务组织应当为志愿者参与志愿服务活动提供必要的工作、安全、卫生、医疗等条件,解决志愿者在志愿服务过程中遇到的困难,维护志愿者的合法权益。

志愿服务组织安排志愿者参与可能发生人身危险的志愿服务活动前,应当为志愿者购买相应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志愿服务组织根据志愿服务活动的需要,可以向志愿者提供交通、食宿、通讯等保障。

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