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华侨权益保护条例/第三章 投资创业保护第二十七条有效鼓励和支持华侨以个人、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的名义在本省投资创业。华侨在本省投资的,参照外商投资法及其实施条例执行。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