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二条

有效

红十字会和慈善机构可以设立艾滋病救助专项资金,接受社会捐助,为生活困难的感染者和病人及受艾滋病影响的未成年人、老年人提供帮助。

扶贫、卫生等部门应当将艾滋病防治工作与扶贫工作相结合,支持符合扶贫条件、有劳动能力的感染者和病人开展力所能及的生产活动。

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