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艾滋病防治条例/第七章 保障措施第四十八条有效医疗保障部门按照职责,做好下列工作:(一)将艾滋病抗病毒治疗纳入门诊特殊病慢性病管理,并制定具体管理办法;(二)将艾滋病贫困人口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范围,合理控制政策范围内自费比例。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3月1日第四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