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养老服务促进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八条有效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应当加强养老服务宣传,营造养老、孝老、敬老的良好社会氛围。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