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条

有效

鼓励开展养老志愿服务活动,发展社会普通志愿者和专业志愿者相结合的志愿服务队伍。

本市探索建立养老志愿服务激励机制。参加养老服务的志愿者需要养老服务时,可以优先享受养老服务。

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