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条

有效

鼓励社会力量兴办的养老机构收住失能半失能老年人。

社会力量兴办公益性养老机构收住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申请政府补贴的,由区民政部门组织对其收住的老年人生活自理能力进行评估。

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