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燃煤污染防治条例/第二章 燃煤消费总量控制第十四条有效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污染、低热值燃煤项目建设,确需建设的,应当实行产能等量或者减量替代,用能设备应当达到国家一级能效标准。地方法规 · 哈尔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0月23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