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条例/第三章 使用与管理第二十九条有效居住区内的停车位、停车场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停车需求。居住区没有停车场或者停车场不能满足停车需求时,经业主大会决定,在不影响道路安全和畅通、不占用消防通道及绿地的情况下,可以在居住区内业主共有的道路及其他场地设置停车位。地方法规 · 哈尔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0月23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