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9

In force

居住区内的停车位、停车场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停车需求。

居住区没有停车场或者停车场不能满足停车需求时,经业主大会决定,在不影响道路安全和畅通、不占用消防通道及绿地的情况下,可以在居住区内业主共有的道路及其他场地设置停车位。

Local Regulations · 哈尔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23,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