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条例/第三章 使用与管理第三十条有效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办公场所的专用停车场,在有空余车位的前提下,应当允许在工作时间来办理事务的人员免费停车。地方法规 · 哈尔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0月23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