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水生态监测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有效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水生态监测系统建设,逐步完善水生态评估体系,发挥水生态监测工作在政府决策、经济社会发展和服务社会公众中的作用。地方法规 · 哈尔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0月23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