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条

有效

违反本条例规定,侵占或者毁坏水生态监测设施设备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地方法规 · 哈尔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