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城市公共汽车电车轮渡船客运管理条例/第五章 车辆、船只和设施管理第四十五条有效公共汽车、电车站点,应当以所在区域地名、街路名、历史文化景点名称或者城市公共服务机构名称等命名,方便公众识别。地方法规 · 哈尔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0月23日第四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