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第三章 运输作业管理第二十三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应当在化工产业园区设置专用车辆临时停放点。等待装卸的专用车辆应当停放在专用车辆公共停车场,或者相关主管部门指定的临时停放点,不得占路停放。地方法规 · 茂名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2月1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