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人民防空是国防的组成部分,是全民性的防护工作和利国利民的公益事业。人民防空应当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军民融合发展战略,实行长期准备、重点建设、平战结合的方针;坚持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与城市建设及提高城市整体功能相结合的原则,履行战时防空、平时服务、应急支援的使命任务。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