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

In force

人民防空是国防的组成部分,是全民性的防护工作和利国利民的公益事业。

人民防空应当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军民融合发展战略,实行长期准备、重点建设、平战结合的方针;坚持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与城市建设及提高城市整体功能相结合的原则,履行战时防空、平时服务、应急支援的使命任务。

Local Regulations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