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第二章 疫苗接种第七条有效省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省传染病流行情况,制定预防接种方案,并及时公布免疫规划疫苗的种类。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1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