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制止餐饮浪费行为条例/第三章 法律责任第二十六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规定,餐饮经营者设置最低消费,或者以包间费、开瓶费等方式变相设置最低消费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地方法规 · 合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1月1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