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制止餐饮浪费行为条例第十三条有效餐饮经营者应当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设置节约餐饮、光盘行动等标识标牌,提醒消费者节俭用餐。地方法规 · 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1月1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