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条

有效

餐饮经营者应当建议消费者合理搭配菜品,提示、劝导消费者以光盘为宜进行点餐。

餐饮经营者应当提示消费者将剩余食品打包,并免费提供打包服务。

鼓励餐饮经营者对节约用餐的消费者给予优惠、奖励。

地方法规 · 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