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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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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重点治理
第十六条
有效
禁止在室内公共场所和其他有禁烟标志的场所吸烟。
地方法规 · 黄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2月1日
第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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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