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河道管理条例/第四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二条有效对拒绝、阻挠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违反社会治安管理有关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地方法规 · 鹤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2月1日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