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河道管理条例/第三章 管理与保护第二十四条有效城市建成区公园或者广场范围内的河道及水利工程,由公园广场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日常管理保护。地方法规 · 鹤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2月1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