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村经济合作社组织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有效村经济合作社应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规章和章程,尊重和维护社员、村内其他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7月31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