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村经济合作社组织条例/第五章 财务管理第三十七条有效村经济合作社应当实行财务公开和民主理财,按章程规定定期向社员公布财务状况。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7月31日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