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市城市绿化条例/第四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九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规定,未经批准擅自砍伐、迁移和违规修剪树木的,由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侵害、限期补植、赔偿损失,并按照赔偿额的二至三倍处以罚款。地方法规 · 伊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