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条

有效

市政、通信、电力、交通等公共设施建设影响城市绿化的,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告知绿化管理责任单位,并按照有关规定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地方法规 · 伊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