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市城市绿化条例/第三章 保护和管理第二十五条有效为保证管线和交通设施的安全使用需要修剪树木时,应当在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指导下,按照兼顾管线、交通设施的安全使用和树木正常生长的原则进行修剪。地方法规 · 伊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