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有效市知识产权发展保护机构配合其主管部门开展知识产权促进、保护和公共管理等事务性工作。地方法规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2月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