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条例/第四章 知识产权保护第五十六条有效鼓励公证机构以公证咨询、公证代书、公证证明、公证调解等方式,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流转、权利救济、纠纷解决、域外保护等环节提供全程公证服务与保护。发挥公证在知识产权融资的增信作用,为化解知识产权融资风险提供法律保障。地方法规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2月1日第五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