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办法第六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妇女儿童工作的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相关单位依法履行反家庭暴力工作职责,推动反家庭暴力多部门合作,研究解决反家庭暴力工作的重大问题和事项。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2月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