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条

有效

公安机关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设完善道路监控系统,科学设置道路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等交通安全设施,并保持清晰、醒目、准确、完好,加强交通管理和文明出行宣传,及时制止交通不文明行为,依法查处交通违法行为。

公安、城市管理等部门应当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合理划定道路和道路以外公共区域的临时停车泊位,设立停车引导标识,定期对停车泊位设置进行评估调整。

地方法规 · 六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