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市场监督管理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和执法水平。执法人员在监督检查时,应当出示执法证件,遵守执法程序。

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