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第三章 保护与治理第三十二条有效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制度,实行餐厨垃圾统一收集、集中定点处理。地方法规 · 南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