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城市公共汽车客运条例/第三章 运营管理第三十条有效特许经营期限届满前,城市公共交通主管部门应当依法重新确定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经营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原特许经营者。地方法规 · 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0月1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