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生态环境公益诉讼规定第十三条有效有关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过程中调查收集的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证据材料,在生态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中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0月1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