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三条有效文明行为促进活动应当遵循党委领导、政府实施、社会共建、全民参与、德治与法治相结合的原则。地方法规 · 吉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