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绿色金融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绿色金融发展坚持标准引领、科技支撑、市场主导、政策激励、监管约束的原则。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3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