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条

有效

鼓励企业利用港口、核电、医药、石化、矿山、酿酒、酿醋等资源,发展工业观光、工业遗址展示、工业科普体验等工业旅游项目。

地方法规 · 连云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