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条

有效

市人民政府应当保护和挖掘西游文化资源,支持建设大型西游文化旅游项目,鼓励开发西游文化旅游线路和文化创意产品,推动建设西游文化研究中心,在核心景区、交通枢纽、城市广场等区域建设西游记人物雕塑、景观小品以及故事情景播放设施,营造西游文化氛围。

鼓励依托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民间艺术、手工艺、传统节日等开展民俗旅游。

地方法规 · 连云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